兰志龙,大学本科,1988年取得律师资格,1989年开始律师执业。现任常德市大型、综合性律师所湖南经卫律师事务所主任。系湖南省第五、六、七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省律协第五、六届、七届理事、省律协第七届常务理事、省律协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常德仲裁委仲裁员。在常德市第一届律师辩论赛上荣获最佳辩手称号。2010?年2月被选为常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兰志龙律师理论知识实践经验兼备,职业素养律师技能俱佳。担任多家党政机关、大众传媒、企事单位、社会团体法律顾问,代理各类案件近两千件,赢得当事人广泛好评。先后担任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常德卷烟厂、常德日报社、常德晚报、常德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常德金鹏印务有限公司、湖南芙蓉大亚化纤公司、湘联实业有限公司、广州本田常德店、广州丰田天晟店、明成房产公司、盛世中融房产公司等数十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兰律师先后办理的重大案件有: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曝光的桃源热市抗、偷税案、常德历史上涉案金额最大的“8.13”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原常德市市委副秘书长贪污、受贿案、原常德市武陵区区长受贿案等有影响的刑事案件;我国著名辞书专家、语言奇才、七届全国政协委员、人称“王十国”的王同亿先生诉光明日报社、生活时报侵犯名誉权纠纷案及王同亿先生与李昌明等著作权纠纷案、李建中诉常德卷烟厂著作权纠纷案等复杂疑难民事案件;洞庭白杨林纸有限公司、广州本田常德店内部股权转让纠纷、明成房产公司与常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合同纠纷等特大非诉讼案件;还办理过临澧县盐业公司与临澧县工商局行政诉讼案件等。
 2008年,兰律师参加了湖南省首届老百姓最喜爱律师网上评选活动,在社会各界鼎力支持下,兰律师光荣地以第四名当选。
2010年2月,兰志龙被选举为常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2010年12月,兰志龙被评为常德市第二届十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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